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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革命写进法律 推动安徽农村厕所环境大改观 |
加入时间:2021-07-08 来源:环卫新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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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新修订的《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实施3个多月后,当地厕所环境大大改善。
《条例》涉及的范围包含了社会公共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一共提到了17次厕所的卫生问题。
《条例》明确要求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加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设计建设的技术技能培训与指导,让老丁的“厕所尴尬”终于得到了有效解决。
几年前,安庆市许岭村村民家里的厕所大多是旱厕,私密性不好不说,夏天蚊虫滋生,空气污浊,冬天透风漏雪,卫生状况堪忧。“家里来了客人,都不好意思让他们用自家的厕所。”上厕所是一件平常的事,但老丁却皱起了眉头。
《条例》施行后,“乡里给了资金补助,还派了专人上门施工,贴了瓷砖、做了封闭,现在我家的厕所又亮堂又干净!”老丁说,新厕所用着很舒心。
以下为《条例》中涉及厕所的条款:
第十六条集贸市场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施集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做好功能分区和市场布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垃圾收集容器和供排水等公共卫生设施,保持市场环境整洁有序。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设置布局合理、指引清晰的公共厕所。
集贸市场、商场、医疗卫生机构、客运站、旅游景点等重点公共场所应当推进公共厕所改造建设,规范公共厕所使用管理,有效改善公共厕所环境卫生状况。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商场等内设公共厕所向社会公众开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人流密集的场所,设置移动环保公共厕所,满足公众用厕需求。
第十七条公共厕所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共厕所标示和导向牌,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落实卫生保洁、维修维护和监督检查等制度。
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加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设计建设的技术技能培训与指导,逐步扩大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厕所、垃圾处理设施等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建设。需要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其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工地的宿舍、食堂、厨房、厕所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九条(二)对管道、垃圾储运设施、存水处、厕所等病媒生物易孳生地,采取冲洗、消杀、平整、疏通等措施;
第三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学校、住宅小区、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公园等人员聚集场所,公共厕所、资源回收站、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市政管井、下水道系统等易孳生病媒生物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配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设施,采取防治病媒生物措施,做好日常性的预防控制工作。 |
责任编辑:李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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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厕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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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厕所组织发起人杰克先生,常说一句感叹的话:“我们忽略厕所太久了。”人类诞生之后再没有离开过厕所,生命健康和生活尊严都与厕所密不可分。但人类长期为吃饭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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