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镇公共厕所资金补助标准
一、城镇公共厕所建设补助标准
城镇公共厕所建设补助标准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西安市开展“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市办字〔2017〕9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城镇公共厕所管理补助标准
(一)市本级财政每年通过城建计划安排运行奖励经费700万元,其中:城六区公共厕所运行检查考核奖励经费400万元;城六区公共厕所管理先进前三名,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二)每月在全市范围内评出10座“最美公厕”,每座奖励3000元(开发区资金自筹)。
(三)每年评选出100名“厕所革命”先进工作者,每名奖励2000元。
(四)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运行费用,纳入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财政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