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提高青岛市公共厕所规划、设计、建设水平,提升公共厕所品质,改善城市服务功能,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编制依据;3.专业术语;4.公共厕所的规划;5.公共厕所设计建设的基本要求;6.固定式公共厕所的设计建设;7.活动式公共厕所的设计建设;8.安装与验收。
附录A公共厕所指示牌的规定(作为导则条文规定,应遵照执行);
附录B公共厕所及配套设施图例(作为参考性资料,请参考执行)。
本《导则》自2016年3月18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本《导则》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青岛市市政公用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市政公用建设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907房间,邮政编码:266071)。
青岛市公共厕所建设技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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