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选址;5总体设计;6垃圾接收、输送与预处理;7堆肥工艺;8检测;9辅助与公用设施;10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11工程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修订了标准名称;
2对堆肥处理原料的适用范围作了补充;
3补充和增加了适用于所有高温好氧堆肥工艺的技术内容;
4新增了基本规定、总体设计、垃圾接收、输送与预处理、检测、辅助与公用设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工程施工与验收的章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济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研究所(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济大学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弃物管理署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何品晶邵立明吕凡徐文龙方建民郭祥信章骅屈志云卢成洪翟力新王沛王丽莉付钟陈世和李国建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陈朱蕾陶华罗启仕冯其林陈海滨史家樑张束空常志州周立祥张范
1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政策,保证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工程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安全卫生、控制污染、节约用地、维修方便、经济合理和管理科学。
1.0.4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CJJ 52-2014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规范.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