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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被罚扫公厕,能知耻后勇吗? |
加入时间:2019-05-16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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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东兴市副市长李文超检查发现竹山景区公厕存在“有异味”等严重的卫生不合格问题。针对此事,李文超率市文旅局、市开投公司干部职工到竹山景区开展公共厕所清洁工作,实地落实整改公厕存在的各种卫生问题。(澎湃新闻)
在“厕所革命”的叙事主线下,公厕卫生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为此各地可谓重拳频出、狠招不断。“副市长检查出公厕有异味,局长被罚扫厕所”,最近发生在东兴市的这一“奇事”,足可让我们感受到职能部门治理公厕的坚定意志与行动力。而在此之前,一些地方也尝试了由负责官员兼任公厕“所长”等办法,这与东兴市的思路可谓异曲同工。
公厕有异味、卫生不达标等问题,实则都有着第一责任人,比如说管理员、保洁员等等。诸如文旅局局长等,在此事中只是负有领导责任而已。按照惯例,本当对其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岗位降级等惩戒才是。东兴市直接罚局长去扫厕所,这无疑是反常规的特殊处理。其最核心的考量,显然是想通过身体力行的代偿劳动,来唤醒主政官员的个人耻感,以此倒逼其尽心履职。
的确得承认,公厕“有异味”,或许确有领导不重视等原因。从理论上说,通过“罚扫厕所”敲打相关官员对此事更上心,继而推动公厕变得更干净是可行的。然而也必须意识到的,公厕日常维护,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得多。其中所涉及的,是科层制行政体制的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是城管、市政系统的专业能力建设,甚至还有“自营”与“外包”的运营模式选择等等——在其间,主管领导的个人意志和个体投入很重要,却也不一定是决定性的。
局长被罚扫厕所之后,就一定能知耻而后勇以一己之力完成公厕治理吗?也许能,也许不能。要知道,“领导一重视,问题必解决”,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可疑的逻辑。
亲力亲为把一所公厕打扫干净,难说是一位局长的本事与担当。深入推进公厕革命,整个社会最需要的是能基于城市现状,从整体上设计并建构现代公厕管理系统的技术型、能力型官员。 |
责任编辑:张旭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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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厕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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